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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修订律法之议(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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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启二十四年的四月初,京城的槐花开了,细碎的白花缀满枝头,风一过便簌簌落下,铺得巷陌间一片香雪海。

律例检讨会的院落里,那股旧纸与墨锭混合的气味似乎更浓了些。议事厅内,长案上的书册又添了几摞,最上面是刚送来的《大宣律·刑律》诸卷,深蓝色封皮,书脊处的绸带已有些磨损。

郑显之站在案前,手中拿着一份墨迹初干的议题单。他的眉头锁得很紧,灰白的胡须微微颤动。

“诸位,”他扫视了一圈厅内众人,声音沉缓,“自检讨会重开,议修律法,至今已近五日。按先前所定,今日当有具体的条款修改方案整理呈报。然事涉《刑律》根本,争议之大,超出预期。故今日之议,仍以辨析为主,方案之提交,恐需暂缓。”他顿了顿,将议题单置于案上,“但这五日期限并非虚设,我等初步的辨析与草案框架,已在此单及附册之中,随时可呈。今日起,议《刑律》。首议‘五刑’之‘肉刑’诸条。”

厅内安静了片刻。几位年轻些的主事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

崔琰展开手边的卷宗,清了清嗓子:“《刑律》第七条,‘诸犯徒罪而再犯者,加刺字于面’。第八条,‘诸窃盗赃满五贯者,断右趾’。第九条,‘诸斗殴致人残疾者,断左手’……”他念得很慢,每一个字都像石子投入深潭,漾开凝重的涟漪。

赵秉文低头记录着,笔尖在纸上停顿了一下。他想起去年冬天在刑部档案库看到的一份旧案录:一个江州年轻人,因偷窃邻家三只鸡、两斗米,赃值不足两贯,本应杖责了事。但那邻家是里正亲戚,硬将鸡价估高,又加了些莫须有的损失,凑足五贯。县令草草定案,年轻人被当堂断去右趾。档案末尾附了一行小字:“该犯刑后无法耕作,其母病重无钱医治,三月后投河自尽。邻家遭乡人唾弃,举家迁往他县。”

一桩窃案,毁了两个人,离散了一家人。

“刺字、断趾、断手。”郑显之缓缓道,“此等肉刑,一旦施行,终身难消。受刑者肢体残缺,容貌毁损,纵有悔改之心,亦难为世所容,往往沦落乞讨或再入歧途,成为乡里之患。诸位以为,当废,当存,当改?”

沉默被打破了。

刑部来的王主事先开口,语气谨慎:“郑大人,肉刑之设,自古有之。其意不在残人肢体,而在震慑宵小。譬如窃盗断趾,盗者失足便难行远,此为防其再犯之物理阻隔。刺字于面,则人人可见其过往,此为道德警示。若尽废之,恐刑罚失其威严,民不畏法。”

“王主事此言差矣。”都察院的孙主事立刻反驳,“威慑?下官查阅近十年各州呈报,窃盗案发数并未因有断趾之刑而减少,反是荒年饥岁必然陡增。那些为饥寒所迫、铤而走险的百姓,行窃时岂会先想‘此举可能断趾’?他们想的是‘今日无粮,全家将死’!刑罚若不能阻其于事前,仅以酷烈残人于事后,此非治国,实为虐民。”

“那依孙主事之见,该当如何?”王主事声音提高,“难道窃盗不罚?斗殴致残不究?”

“自然要罚,但要罚得其所。”孙主事从案下抽出一本厚厚的册子,“这是下官请托刑部同僚,从京畿三县调取的近五年肉刑记录。诸位请看:受刺字者十七人,其中十二人是窃盗初犯,赃值皆不足十贯;受断趾者九人,全是贫苦农户或雇工;受断手者三人,皆因酒后斗殴致人轻伤,本可调解,因对方有背景而重判。”

他将册子推向桌中:“这二十九人,刑后有八人沦为乞丐,五人不知所踪,六人三年内再犯更重之罪——因为已无路可走。真正靠此等刑罚震慑而洗心革面、重归正途者,不过三两人。如此代价,换得这般结果,这‘威慑’二字,岂不可笑?”

王主事脸涨红了,却一时语塞。

赵秉文忽然开口:“下官以为,肉刑存废之争,背后实是刑罚目的之辩。刑罚是为报复私怨,是为威慑恫吓,还是为矫治过失、防患未然?若目的在后者,则肉刑确然弊大于利。肢体毁损,如何重归正途?面目刺青,如何再获生计?此非矫治,实为断绝生机,制造新的隐患。”

他顿了顿,想起前几日奉命跟进复核的许文渊案。那个因得罪上官被罗织罪名、险些流放三千里的县令,若非皇太子亲自督办重审,此刻怕已家破人亡。律法若失之严苛,再遇官吏徇私,便是害民利器。

“然则,”一直沉默的大理寺李主事缓缓道,“若废肉刑,何以替代?徒流之刑,边关苦寒,多有逃逸;监禁之制,需建牢狱,耗费钱粮;杖责之罚,轻则无关痛痒,重则伤人致死。总需有个章程。”

郑显之点了点头:“此问切中要害。今日之议,不必强求立刻定论。先将各方意见、各地案例、可能替代方案,逐一记录在案。尤其要搜集数据:近十年肉刑判决数、再犯率、受刑者后续生计状况。还有——各地牢狱容量、监管成本。”

他环视众人:“我知道,议至此,已触及根本。然修律之事,本就该触及根本。若无此胆魄,何必坐于此?”

话音未落,厅外传来匆匆脚步声。一名小吏推门而入,神色紧张,附在郑显之耳边低语了几句。

郑显之脸色微变,挥手让小吏退下,沉默片刻才道:“方才的消息。御史台三位御史联名上书,言‘律乃国之纲纪,祖宗所定,岂可轻动?今闻检讨会竟议及废肉刑、削特权,此动摇国本、惑乱人心之举,请即罢止’。”

厅内空气陡然凝固。

崔琰冷笑一声:“果然来了。这才议了几日?”

“不止。”郑显之低声道,“宗正府那边也有动静,几位年长的宗室王爷,今日午后递牌子求见太子殿下,料想也是为此事。”

赵秉文握笔的手紧了紧。他想起了那些律条中关于宗室、官员犯罪可减等、赎铜、以官抵罪的特权条款。检讨会内部确实讨论过,这些特权是否该适当限缩,以求“刑不上大夫”亦应有度。

看来,风声走得比想象中快。

“郑大人,”赵秉文抬起头,“我等当如何应对?”

郑显之抚须沉思,良久方道:“继续议。但将争议焦点、各方理据,整理得更明晰些。后日,殿下召见。”

消息如投入湖面的石子,波纹很快荡开。

次日午后,东宫书房。

叶承远坐在案后,面前摊开两份文书。一份是郑显之等人连夜整理出的《肉刑存废利弊析议》,厚达二十余页,数据、案例、观点罗列分明。另一份是刚送来的御史联名奏章抄本,措辞激烈,引经据典。

德顺轻手轻脚地进来,奉上一盏新茶:“殿下,陛下方才遣人来问,修律之事进展如何,可需协助?”

叶承远揉了揉眉心:“皇兄在何处?”

“在清晖阁。”德顺道,“陛下说,若殿下得空,可过去说话。”

清晖阁临太液池,窗外水光潋滟,垂柳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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