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山群如众,树木成森林,人一钻进去,就如同鱼儿潜入深海。
秋末的细雨绵绵,山林里浓雾似瘴气般肆虐而过,人穿梭其中,难以辨认。
芸娇知道他们常在这座山上砍柴后,便也经常过来了。
十日里能遇见三四回。
他们和芸娇说话的时候并不多,不过,萧朝贵倒有那么一回,领着她去摘柿子去了。
他在前面边指点,边回头招呼他俩,笑容挂在脸上。
芸娇跟少年落在后面,两人差肩走着。
“我觉得你们以后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芸娇先突然开口打破两人之间沉默的,少年杨秀清平时很健谈的,现在却被她说愣住了。
“啊?”
“我是说你和前面那大傻子,以后会成为陈胜吴广。”
她说的大傻子就是前面乐呵带路的萧朝贵,可能是因为她跟萧朝贵更熟稔一些,所以喊起来反而避讳起来了。
明明她认识少年更久一些,但是她在和少年单独走时却觉得拘谨。
“陈胜吴广是谁?”
芸娇想起来,他们都是烧炭为生,目不识丁的百姓,并不识字。
“在很久之前,有个王朝叫秦,秦王征调百姓戍边,正巧碰上大雨,耽误了日期,按法令是要砍头的,其中有个叫陈胜的人,率领着其他人揭竿起义,准备推翻暴秦。”
萧朝贵看他们走的很慢,等着他们,便正好也听见了这个故事。
“谁推翻了暴秦?”
萧朝贵感兴趣的问,还没等芸娇解释,他又问。
“秦做了很多坏事吗?最后他们推翻了暴秦吗?”
对于这些问题,杨秀清似乎也很感兴趣,目光灼灼的看着她。
芸娇边走边说:“陈胜吴广推翻了秦朝,陈胜在年少的时候,在田地里给人帮佣,他是这么跟一起干活的人说的。苟富贵,勿相忘。”
“苟富贵,勿相忘的意思就是,以后我们大家谁有了出息,都不要忘记了以前的伙伴,大家要一起帮衬,把日子过下去。”
芸娇讲的是很白话的故事,他俩都听得懂。
山林里雾气退却,三人并肩走着,两个少年都陷入沉思,忘记说话。
这个穷苦百姓翻身的故事,是如此的打动他们。
过了许久,不知道谁重复一句:
“苟富贵,勿相忘。”
等三个人来到柿子树下时,才暂且把那个激荡人心的故事搁在心头。
红透的柿子挂在枝头,地上啪啪掉下来不少,柿蒂处露出果肉,被鸟啄蚁食,或在地上独自腐烂。
萧朝贵从草丛中掏出来一根长竹竿。
芸娇惊到。
“霍!”
萧朝贵大笑着解释。
“这是我藏在这里的,方便打柿子的时候用。你在下面瞧好了,我上去帮你们敲打。”
然后在芸娇的目光下,他三两下,蹭蹭就抱着树干爬了上去,身手灵活矫健。
五指一转,竹棍绕了圈儿,很快就被他驯服了,点那根树枝,青果就叮叮直下。
杨秀清在下面拿着布兜去接。
只要青柿是一个接一个的掉下,都被他稳稳接住。
多下来的,芸娇去捡。
没一会儿,三个便摘了半篓的柿子来。
芸娇望着这些柿子问他们:“你们怎么不把这些柿子拿集市上去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