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临近,萧朝贵每天都跟着少年一起上山砍柴,一起烧炭,然后在街上售卖。
山野之地人迹罕至,两家又为近邻,便走动的更为频繁了。
萧朝贵不过是二十出头的青年,正是所拘束的时候,两人常常在空闲时间喝酒,他从第一次尝酒便上瘾了。
仍然动辄喝醉,但不至于到第二天还没醒酒了。
芸娇早晨没事的时候,喜欢假装赶集路过,偷偷的看他们,像以前一样。
但是,萧朝贵实在是鬼机灵,她一来就被发现了。
她只看见萧朝贵远远的指着自己,低头兴奋的跟少年说着话,不知道说什么,只看得见明晃晃得意的笑。
少年也抬头朝这边看来。
芸娇只能扭过脸去,装作没看见。她希望自己能看着这两人发迹,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出现。
可以说,她一直没有找到一个需要出现的英雄时刻。
比如说救下快要被马车冲撞的少年,比如有人故意在摊子前找茬。
这个未来搅动各地的少年,在没有发迹之前,每日都过得十分平淡,砍柴,打酒,卖炭。
也许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这样的,生活到死亡,但每个人生命中也都有着看不见的机遇时刻。
有的人机遇明显,便一下子抓住了,有的人的机遇并不明显,便过再也没有了。
成功是天时地利人和,所谓努力。
第二天芸娇过去的时候,萧朝贵又一眼就看见了她。
兴奋的朝她招手,摆动幅度之大,引得旁边的少年又侧目看来。
芸娘生硬的别过脸去。
过一会儿再扭头回看,少年已经将目光放到前面的烧炭上了。
萧朝贵仍然盯着这边。
芸娇气得咬牙,她不往那边看,只是手打招呼一样,对他摇了摇。
他在那边傻笑,像是得到了回应而开心。
终于不看向这边了,芸娇松了一口气。
等到第三天再来的时候,芸娇眼看着萧朝贵跟少年低头说了几句话,然后起身向自己走来。
倒没有打招呼,只是越走越近,芸娇就看见他脸上扩大的笑意。
真想撒腿就跑。
但是以后还是要认识的,现在跑了,以后该怎么解释呢。
芸娇扶额。
从来没觉得这么难搞过。
萧朝贵出现在她面前了,他比芸娇高出许多来,低头看着芸娇。
芸娇仰头,对他挤出笑容来。
“你在这里干什么?”
芸娇咬着嘴唇,一时不知道该编出怎样的假话来糊弄他。
好在,萧朝贵看出了她的语塞,没有继续逼问她。
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柿子,手掌摊在她面前。
“我是来给你送这个的。”
“谢谢。”
芸娇赶紧接过来。
前面那个话题才算结束了。
她笑着说:“我还挺喜欢吃柿子的。你这是在哪摘的呀?”
萧朝贵看着摊子那,同伴正在向他招手,有人在摊子前站着,想必是有顾客来买烧炭了。
他匆匆回去。
只留下一句:“下次我带你去吧。”
挥手就走了。
芸娇也终于松口气了。
看着手里熟的通红的柿子,芸娇拿起来剥皮吃,还不,没有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