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生来就知道该怎么做,他所见所闻就是他的认知,因此他就这么做了,理所当然。
李大树在滨城开着一辆三轮车,沿街兜售时令水果,蔬菜。他住的地方,就在李大海他们住的那个大棚里,一个狭小的单间。
李大树不怕辛苦,每日踩着三轮车,不管刮风下雨,只要能把货卖完,他就会高兴地数着钱入睡。虽然是一辆三轮车的买卖,但是,生意很好,利润也高,李大树对这份工作充满了激情,他仿佛又看到了新的希望。那辆二手三轮车锈迹斑斑,有时候,用力踩着还有一点费劲,但是李大树全然不在意这些,钱,就是他能为之付出一切的动力。
写信,是这个时代日常的通讯。
但是,除了婚前的那封信,李大树到去了滨城后,几个月也没有写一封信回来。
罗小如读过几年的书,会简单的算术,还识得一些字,写一封信,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她就是咽下那份担忧,只每日留着那封期待的念想,也不想动笔写一封问候的信。
日子就这样在日常的琐碎生活中一点点消逝,罗小如还利用闲暇之余,用自己带来的布匹给李大河做了一套新衣服,那衣服的做工很好,跟外面卖的没有什么差别。
几个月后,李大树高高兴兴地提着一个行李袋回来了。
罗小如正在房间里给孩子喂奶。
家门口都没有踩热,李大树就急忙催促罗小如收拾东西跟他一起去滨城,他在市场里也租了一个摊位,只是比李大海他们的要小一半。
“那孩子呢?”罗小如正抱着睡着的女儿,低声说道。
“把她放家里,让我阿妈帮带。”李大树果断地说道。
“她才这几个月大。”罗小如看着女儿,内心很是不舍。
“听我的,放家里就好了,我们以后还会再生,赚钱要紧。”李大树一脸认真地说道。
巧珍坐在旁边,静静地看着儿子和儿媳,默不作声,她没有反对帮带孙女,相反,她很希望自己可以帮忙带小孩,不耽误年轻人出去赚钱。
李大树从罗小如手里接过女儿,然后走到巧珍面前,笑着说道:“阿妈,女儿就交给你了,我们去滨城赚钱了。”
“哎。”巧珍稳稳当当地笑着接过小孩,什么也没有说。
李大树继续催着罗小如收拾东西,他们要立刻出发。
“走得这么匆忙。”晚上吃饭的时候,李山抱怨着说道,李大树和罗小如走的时候,李山还在田里忙活着,根本还不知道李大树匆匆回来,匆忙去。
李大河若无所事地趴着饭,巧珍用汤匙舀了一点煮得迷糊的白粥,吹了一下,然后放在嘴里含一下,试探一下温度,就把粥喂进孙女的口中。那些迷糊的白粥,是从猪食里舀出来的一碗,几个月还没有长牙的小孩,吃这种浓稠的粥,巧珍觉得是最适合,最有营养了。因为,这样的粥把小猪仔都养得肥肥壮壮的。
巧珍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细心地喂食孙女。
孙女很听话,不哭不闹,安安静静地吃完一碗白粥。
曾经热热闹闹挤满一个餐桌的人,现在只剩下冷冷清清地三双筷子在晃悠着。
李大河还在上小学,年纪最小,长得也很瘦小,相对于他的哥哥姐姐,他还是个没有长大的小孩子。
然而,自从罗小如去了滨城,把女儿留在家里之后,李大河每天除了帮忙干农活,还多了一项任务,就是带小孩,也就是他的小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