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王国维又陆续撰写了《周书顾命后考、《释史、《汉魏博士考三卷、《汉代古文考,分为九编:一曰“战国时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说”;二曰“《史记所用古文十字说”;三曰“《汉书所用古文二字说”;四曰“《说文所用古文二字说”;五曰“《说文叙篆文合以古籀说”;六曰“汉时古文本诸经传考,其内又含《周易《尚书、《毛诗、《礼记、《礼经、《周官、《春秋经、《春秋左氏传、《论语和《孝经十篇;七曰“汉代古文诸经有转写本说”;八曰“两汉古文家多用家说”;九曰“科斗文字说”。
一年中,王国维于经史小学考研可谓成果丰硕。而其间还有《殷人以日为祭、《商先公先王考、《殷先妣皆特祭、《殷祭、《外记等著述,他并未收入《学术丛编。其原因除《丛编已编满外,更主要的是王国维已感悟到祭祀乃是殷王室的重大政治事宜,他想以祭祀窥测殷商之迹,揭开殷商古史的神秘面纱,他准备另成专辑。
事有机巧,一天,王国维外出散步至罗振常的蟫隐庐书店,二人正在闲聊,来一售卖书稿的商贩,王国维见其书稿,竟是早有耳闻,未曾亲见的孙诒让在1904年辑成的《契文举例。他如获至宝,欣喜异常。罗振常深知甲骨考释非其兄与王国维莫属,即让书稿给王国维购下。王国维赶回尚明轩,连夜细读,第二天即致书罗振玉,以其事告之,欣喜言道:
“《契文举例连《序共九十六页,每半面,半页十二行,行二十三字,其所释文字虽多误,考证亦不尽然。大辂椎轮,此为其始,其用心亦勤矣。释为“贞”,始于仲老,林博士(日本林辅泰)与之暗合耳。”“孙仲颂书中言《铁云藏龟中有(射)字,检之果然。公书《殷墟书契考释中考释此类时,似遗漏此字。”他在信中还特别称赞说:“我辈因颂老而重其书,又以其为此学开山更特别重之。”
罗振玉见信后,再检视孙诒让当年送他的《契文举例手稿,不禁唏嘘追思,更感叹王国维用心缜密。因当年孙诒让未曾刊印,只有手抄稿本,数量不多。罗振玉遂又出资予以刊印,使得甲骨考释的开山之作得以传世。
一日,哈同夫妇引王国维到了一处名为“戬寿堂”的藏室。哈同打开十只木匣,里边存放许多甲骨,然后告诉王国维,这千余枚甲骨,都是当年刘鹗被流放新疆后,他从刘鹗后人那儿买到的。
原来,当年刘鹗流放新疆后,端方抄家时只抄了南京一处,上海、淮安及北京等处并未抄查,而甲骨正在几个儿子住处,故并未被抄走。但几个儿子都意研究甲骨,所以后来几乎都转卖他人。戬寿堂这一千多片甲骨是经刘鹗表兄卞子休之手卖给哈同的。
王国维自是十分惊异,没想到罗叔言亲翁刘鹗的遗物竟在哈同手中,但他未言此意,只说道:“殷商遗物,片骨只字,皆足资考证。”随后,他细细比对,发现这些甲骨并没有被刘鹗收入《铁云藏龟之中,他便精心遴选、墨拓,编撰成《戬寿堂所藏殷墟文字一卷,后又详为考释,辑成《戬寿堂所藏殷墟文字考释一卷。书中考释出的殷先公先王名号,多为罗振玉的《殷虚书契前编和《后编所未见。还有一些连读卜辞因龟甲散裂而分居异处的,王国维细心缀合,得以考释其详。
丙辰秋(1916年),罗振玉将《殷墟书契考释之外的有待考释的一千多甲骨文字,拓成《殷墟考释待问编,寄给王国维,附信言道:“此书舍公外,殆第二人能读之。”王国维仔细研读,在《待问编上注释出20余字,他也将11个欲识而未能确定的甲骨文字,寄给罗振玉磋商。
王国维曾反复考释过毛公鼎、大盂鼎、克鼎和虢季子白盘等三代器物铭文,且通晓《尚书、《诗经、《礼经、《易经等经籍典藏,对《楚辞、《山海经、《竹书纪年、《史记等也曾深入研究。此又通览了刘鹗、罗振玉和孙诒让等人的数万字的甲骨墨拓本或摩写本,并实物考释了哈同戬寿堂所藏甲骨,积累可谓丰厚。
厚积薄发,王国维在考释甲骨文这些新出土的“地下之学问”的同时,联想到古藏典籍中所载的“纸上之材料”。他在诸多的甲骨拓本中发现“夋(帝喾)、相土、季、王亥、王恒、上甲、报丁、报乙、报丙、主壬、主癸、大乙、唐、羊甲、祖、父、兄、河亶甲、盘庚、武丁”等词语出现频率甚高,乃恍悟:这应该就是古书中记载的殷商历代先公先王名谥。如对反复出现于甲骨文中的“王亥”二字,他曾于《山海经、《竹书纪年、《楚辞.天问中熟知“王亥服牛”(驯养野牛为家畜)的故事。《山海经记载“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之,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心,是故殷主甲微假师河伯以伐有易,遂杀其君绵臣。”屈原的《楚辞.天问中也有关于王亥与有易故事的记述:
“该秉季德,厥父是臧,
胡终弊于有易,牧夫牛羊?
干协时舞,何以怀之?
平胁曼夫,何以肥之?
有易牧竖,云何而逢?
击床先出,其命何从?
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
何往营班禄,不但还来?
昏微遵迹,有易不宁。
何繁鸟萃棘,负子肆情?
眩弟并淫,危害厥兄;
何变化以作诈,后嗣而逢长?
其文译作:
王亥秉承王季之德,受到他的父亲褒奖。
为何终遭有易之难,当他在此放牧牛羊?
王亥持盾跳起武舞,为何就有女子爱他?
有易女子娇好妙曼,为何王亥能够配她?
有易国的放牧小子,又在哪里撞破私情?
凶器击床王亥已出,如何得以保存性命?
王恒秉承王季之德,哪里得到大牛满栏?
为何去求有易赐禄,却不能够安然回返?
上甲微能追随祖迹,有易国就不得安宁。
为何众鸟集于树丛,他会与其子妇偷情?
弟弟昏乱共为淫虐,因此危害他的兄长。
为何善变狡诈多端,他的后代反而盛昌?
《天问如天书,自古难通。对于“王亥”之说,过去史学界往往认为它只是子虚乌有的传说,此经甲骨文考释,王国维证实商史确有其人,并考证出“王亥与上甲微之间,又当有王恒一世”。由甲骨考释,将虚缥缈的传说,确证为尘封已久的历史,王国维欣然道:“以《世本、《史记所未载,《山海经、《竹书所不详,而今于卜辞得之,《天问之辞,千古不能通其说,而今由卜辞通之。此治史学与文学者所当同声称快也。”
通过甲骨文考释,王国维确认《史记中关于商代先公先王的记载基本是正确的,但也有个别差之处。1917年,经反复考证,他撰写出《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书中他把商汤未伐灭夏桀王时的商族首领称为“公”,把商汤之后的商朝国君称为“王”,共有14“公”、31“王”,分别是:
公:契(玄鸟生商)、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王亥(高祖)、王恒、上甲微、报乙、报丙、报丁、主壬、主癸;
王:汤(汤灭夏桀)、太丁、外丙、中壬、太甲、沃丁、太庚、小甲、雍己、太戊、中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盘庚、小辛、小乙、武丁、祖庚、祖甲、廪辛、康丁、武乙、文丁、帝乙、帝辛。
由此,王国维总结出研究古史的确证方法——二重证据法。他欣言:“吾辈生于今日,欣于纸上之材料,更得于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吾辈固得据补证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也不表现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唯在今日始得为之。”
此后,王国维又综合古籍记载和甲骨卜辞的呈现,开始考核夏商周三代地理状况,可刚动笔不久,他便又萌生一个大胆设想——以地理变迁为线迹,考核殷周社会制度。
他在9月1日写给罗振玉的信中说道:“前日拟作《续三代地理小记,动笔伊始,思想又变,欲改论周制与殷制异同。”9月9日又致信罗振玉说:说:“《殷周制度论至今日始脱稿,约得二十纸。此文根据《尚书、《礼经与卜辞立说。”9月13日三致罗振玉信中说:“《殷周制度论于今日写定。”他从对夏商周三代都邑、宫室、宗庙等地理变迁的考证开始,逐步寻找夏商周三代社会制度变化的踪迹。
《殷周制度论开篇便提出了“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商周之际。”然后剖析商周之际都邑的变迁——“都邑者,政治与文化之标征也……自五帝以来,政治、文物所自出之都邑,皆在东方。惟周独崛起于西土……都邑之自东方而移于西方,盖自周始。”继而从都邑的变迁探寻制度变革的踪迹,王国维认为“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表而言,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移转;自其里而言,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在制度方面,他深入比较周制和殷制的不同,述曰:“商朝的统治之法是以兄终弟及为主,父死子继为辅。”而“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
王国维还十分推崇西周的制度与道德教化融合,他说:“周世一切典礼皆由制度出,而一切制度典礼皆所以纳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于道德,而合之以成一道德之团体,政治上之理想,殆未有尚于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