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阳台上抽烟,远处灯火阑珊,夜色难耐。
烟雾从我口中吐出,我的视线模糊又清晰,可还是难以忽略那张红色的请帖。
他结婚了。
我烦躁地将手里的烟丢进花盆,低头沉思:我们认识多久了,连自己都记不清了,17年了吧,都30岁了。我自嘲地笑了笑,一夜未眠。
昏沉的夜晚似乎正在悄悄离开,我顶着个黑眼圈从阳台回来,烟已经抽了好几根。走进卧室,索性就想瘫在床上,连婚礼也不去,后来又挣扎着起来,去卫生间风风火火洗漱一番,穿上羊尼大衣,化了个淡妆,起身走出家门。
开车路过花店,顺手买了一束百合,又路过首饰店,顺手买了对戒指,想想人家自己早就买好了戒指,就又重新挑了一条项链,大包小包走出金店。坐在车上看着手里的对戒,不禁觉着自己真傻,放进了口袋里,驱车一路来到了婚礼现场。
人够多了,我认识的,我不认识的都来了。我抱着百合,提着礼物走进酒店,那抹熟悉的身影站在那里,依旧是那副模样,不曾改变,旁边的新娘长得小巧玲珑,挽着他的手。我提着礼物的双手有些泛白,立马换上一个笑脸走向他们。
“好久不见。”我听见他说。
“新婚快乐。”我祝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