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论反制
“什么叫必要反制?有这个东西吗?”林轩问。
“有,《白皮书》第四条的一般解释,见于《关于修真一般规则的通行准则》,实际上是一个补充条款。”白燕桢说道,“其中有好几种情形,其实还是比较普遍的。”
“比方说,一个修真者面对一个普通人,当后者想要伤害前者的时候,前者是否还适用公约第四条不得对普通人使用行力的通行条款?”
“或者更具体一点,你和一个壮汉因为行车问题引发了纠纷,吵了起来,对方下车跑到你车前,拉你的车门,想揍你一顿,在你不用行力肯定打不过这个壮汉的前提下,这个时候让你只作为普通人进行反抗,是否合理?”
“直觉上第一感是不合理的。”林轩说,“用行力来反抗强势暴力无疑是对的。但是用了行力之后对方则成为弱势,这个时候伤害限度则完全掌握在修真人的手中,基本上已经失去了限制了。用行力伤人杀人太容易了;这样想下来又有些吃不准。”
“用后果来衡量规则,是一件非常不靠谱的事情。规则的制定,更多的,是去考量如何优化整个系统。如果暴力盛行,允许行力反抗是会抑制暴力,还是会助长暴力?允许反抗之后,会不会有人以反抗为名义,伪造捏造对方先侵害的假象,从而达到自己故意伤害的目的?这才是规则制定者需要考虑的。”白燕桢说道。
“按照这种思路,如果是我是规则制定者,我就会禁止行力反抗。因为从总体上来看,修真者是强势群体,而非修真者是弱势群体,哪怕修真者因为不能以行力反抗普通人而遭受了伤害,相比于修真者可以对普通人使用行力这个潘多拉盒子而言,在整个系统平衡看来也是无关紧要的。”林轩说。
“是这样没错。从平衡的规则来看这是最合理的。”白燕桢说道,稍有些得意,“但是我不知道你学没学过规则理念学。其中规则理念有一个第一要义。”
“等会…我想想,我有印象,但是有点记不起来了…”林轩扶着额头苦思。
“不用想了,很多人都想不起来,因为它并不复杂,相反,是最简单的东西——扬善抑恶。”白燕桢说道,“也就是说,规则需要给社会群体带来好的精神,带来良的风气。在很多人看来,修真只是一种利用工具,但是在一些人的世界里,它是希望,是守护神,是绝境之中最后的亮光。我们的规则,极力避免给那些腐烂恶臭的人提供任何空间,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守护那些美好而微弱的东西。没有了善,就什么都不剩下了,除恶除恶,究竟是为了什么而除?它是最初的初心,也是所有考量的前提。”
“所以《通行准则》里才会有这么一个附加条款,它规定了,修真者面对普通人的伤害行为时,可以在对方准备造成伤害的最高限度内进行同程度以内的反制。”白燕桢说,“看起来很难操作是吧?怎么去测量对方可能造成的伤害程度?拳头能打死人,刀能捅死人,枪能一下送人上西天,那修真者被人打了一拳,就可以把对方弄死吗?这里面很显然缺少评测的依据。但是这个条款的实施象征意义明显大于实际操作的实务意义。”
“有过依据这个条款进行实例处置的案例吗?”林轩问。
“到目前为止没有。”白燕桢说,“不过有了这么一个条款定调,很多事情就有了决策方向。可以说,它是一个无法操作却胜过可以操作条款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