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武馆和民安队里学了一些功夫,虽然不是出自名师,但他在这方面十分有天赋,身体反应快,而且能够举一反三,拳脚功夫比武馆和民安队其他人要好很多。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去民安队半年就能升任小队长的原因。
老虎先前与豹子打架已经受了伤,现在要面对季长钰的攻击,还要担心草丛里的响动对自己带来的影响,一心三用,就算是山大王也扛不住压力,时不时的被季长钰打一棍子,或者被他手里的火把烧一把。
几个来回后,老虎也终于不再挣扎,直接掉头跑掉;直到老虎跑了很远,季长钰还举着火把挥舞着手里的木棍作势:“来啊,来啊。”其实他是做给躲在暗处的其他野兽看的。
“长钰,快过来看看。”沈逢良跑到树下那人身边,蹲下来擦干净他脸上的鲜血仔细瞧了瞧,他受伤不轻,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应该是跟人打斗造成的。
“啊,是熊爷。”季长钰看清了他的脸,喊道,“熊爷,你没事吧,熊爷。”
熊爷听到有人喊他,模模糊糊的回了两个字“没事”。
“他全身被人绑了,手脚动不了,我们两个力气不够,也没法把他抬回去啊。”仔细看绑人的不是普通的麻绳,而是头发丝细的丝线,已经划破了他的衣服,深入皮肉,丝线划破的地方还在不停的流血。再这样下去,他要么会流干全身的血,或者是被吸引来的其他猛兽吃掉。
季长钰用自己的佩刀试着去砍绑在他身上的丝线,却不料那丝线看起来细,韧性却很好,直接把他的刀给弹了回来,绳子本身却没有丝毫破损。
沈逢良仔细看了看:“这是西域天蚕丝做的,虽然柔软细小,但韧度很高,不是什么刀都能砍断的。而且这天蚕丝还有个特性,如果贴在肉上千万不要试图挣脱,否则越挣脱它就会越收缩,割破你的皮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