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之后坐好,赖医生重新弄了一份协议摆在了我的面前,这份协议写的就很简单了,他给我们三百万美金的活动经费,委托我们出海去寻找一座小岛上的神庙,寻找一个可能存在的十六岁的少年。他不对我们的生命,财产和一切权益负有责任,他出的三百万美金包含一切费用,不再追加费用。
同时,我也不对他的生命财产安全负有任何的责任。
这次出海的目的是寻找小岛上的可能存在的十六岁的少年,预计三个月时间。如果三个月还没找到,那就继续协商需不需要继续找下去,如果补给充足,延长两个月。只要补给充足,可以继续追加时限。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也就是说,一年之内找到就找到了,找不到就不再找了。
我还是赞同这个提议的,毕竟人出了那么多钱,是应该好好找找。最关键的是,但凡我们没有了补给,估计赖医生自己也就不愿意找了,不用我们逼着他回来的。他比我们更惜命。
另外,赖医生跟着我们出海对我们也是一个很好的保障,不要忘了他的职业,他是个出色的医生。
我说:“另外加上一条,赖医生和我们一起出海,要担任队医的角色,免费为大家治疗。药费从经费里出,诊费和医费为零。”
赖医生点点头说:“我同意,还有别的要修改的吗?”
我说:“不需要了,这协议挺好的。”
“但是这钱我怎么给你们?现金吗?”
我说:“我没你们这边的存折,这样,你先把钱转到虞卿的存折里吧。我委托她负责全队的财务和物资采购的全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