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桢立时瞪大眼睛。
心里想着:原来在这儿。
杨恒垂下眼睑,不去看明桢。
他不想从她眼中看到厌恶和怜悯。
那是一条有成年男人食指粗细的伤疤,表面凹凸不平,从眉尾拉至右腮处,歪歪扭扭,像条蜈蚣。
作为一个现代世界的人,明桢有些不懂古人的小题大做。
往常她见过许多或先天或后天损毁的容貌,眼前这条疤痕在她眼中,着实算不上什么。
因而,脸上一丝波动也,连眼神都不曾闪一下,语气甚至有些小小的遗憾:“就这啊”,明桢不以为意地从杨恒手上拿过面具,吐槽到:
“一个大男人有点小疤,还像个姑娘家遮遮掩掩的,真是娘气!”
杨恒在她眼中没看到意料中的眼神,心情忽而变得畅快,周身紧绷感也不见了。
听完明桢吐槽自己的那句话,甚至微微仰着头,颇为愉悦地大笑几声。
那笑声从丹田而出,透着十足的好心情。
屋外。
隐在河边暗处的秦义听见主子的声音,脚下打滑,差点没一头栽进水里去。
这几年,主子什么时候这样笑过?
明家大小姐不是被叫“草包”吗?难道主子现在喜欢这样的?
秦义心里仿佛被猫抓,想着悄悄看看屋内的情形。
只是才刚动身,便有东西朝面门而来。
得!乖乖猫着吧!主子的趣事可不是那么好看的。
屋内的明桢,对两人互动毫察觉。
杨恒容貌没有想象中的“惊天动地”,这让明桢很快便失去了兴趣。
“我对夫婿能力很看重的。”
明桢毫不客气在杨恒身上,上上下下扫视了一遍,“你确定自己能胜任?”
杨恒胸中郁气消散,也不跟她计较这点口舌之争,直接站起身就来了个公主抱。
明桢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腾空抱起来。
一颗心升到半空中,就跟以前玩儿过山车似的,俏脸陡然表白,紧紧揪着对方衣襟,还不忘大叫“快放我下来!”
“如何?”
杨恒眼里藏着笑意,在明桢大叫几声后终于还是将人放了下来。
双脚落地,明桢才觉得安全,赶紧离他远远的。
男人这刚见面就动手动脚的行为,着实在她这儿没有好感。
但,眼下,要找个比他还合适的人,确实也难。
这人身高都超过一米九了吧,站着看不过是累脖子,刚刚腾空,却是真切感觉到两人身高差距,以及,这人身上所不在的侵略感。
直觉告诉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狠角色。
明桢狠狠剜他一眼,“果然是四肢发达!”
杨恒笑起来,脸上的疤痕随着肌肉颤动,不让人反感,反而带着邪魅。
他眼睛盯着她,低沉的声音就跟陈年老酒似的,“我以为,女子都应当想找个这样的夫婿才是。”
明桢心里翻了个白眼,每次刚刚觉得这人还行,他必定自己出来“打脸”。
眼见内容倒向某方面,她愤愤道,“这样的人多了去了,干嘛非得是你!”
“难道不是因为我很行?”
这人怎么这样赖又嘴贱!
明桢转身又想走了。
“放心,绝不会给明家带来危险。”
杨恒看她不禁逗,也不再故意绕圈子。
明桢回头看他。
“非但不会拖累明家,明家的麻烦我会尽力帮忙。”
杨恒没有说得绝对,但明桢反倒放心。
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如果能尽力而为,那便是最好的。
再说,她也没打算把明家未来放到一个赘婿身上。
但这男人桀骜不驯,有些事还是要白纸黑字落在契约上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