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休养几天之后,金凤便出门寻找买房屋的人了。我实在不想住在这里了,这里的一切又让我恶心,又让我恐惧。看着篮子里我为肚子里的孩子亲手织的衣物,不免一阵心酸,你父亲若是一个人类,那该有多好呀。抹去眼泪,将屋里可以卖的东西拿去集市上卖,当然也包括那些孩子的衣物。
买了几天之后,我将能买到东西都卖了,甚至连房子地契也卖了。这个地方,我一辈子都不要再回来了。呸。至此我踏上了去往南方的路。
路上我小心翼翼的,生怕遇到了土匪歹人什么的。兜兜转转走了三个多月,在一户人家里当起了保姆,自然不会是卖身的那种,我好不容易恢复了自由身,便是死也不会在回去当奴仆了。
这户人家的少奶奶是个极貌美的,就算她脾气差了些,我也止不住的看到她就欢喜。少奶奶也是极有本领的,李家是商贾之家,家大业大,这每一个铜子儿里都有少奶奶出的一份力。李家家大业大的,工资那自然是不少给的,更何况我把小公子照顾的好好的,老夫人也喜欢我,会多给我些额外的钱财,总之,在这个地方,我日子过的很是舒坦。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我吃着从小商贩那里买的糖葫芦,走到一处酒楼,便被一根筷子砸到了脑袋,抬头望去,看到了一个穿着华贵的小少爷。他对我说,“金凤,上来。”
我仔细看着他,觉得面容怎么这么眼熟,啊啊啊啊啊啊,是汾阳王。我赶忙上楼前去找他,到了门口,敲门。只听见屋内一声,“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