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看到陆明的那一刻忍不住上前夸赞道:“小伙子干的不,我听警察同志说了,如果不是你的话,说不定今天我们商场的名誉就要受损了!”
说着,大姐掏出两百元现金塞进陆明口袋,语重心长道:“小伙子,我们领导很看重你的才能,你愿不愿意接下来几天都留下来干兼职?我们领导愿意给你150一天!”
嘶~
陆明猛地倒吸一口凉气。
一百五什么概念?
花不完,根本花不完!
“感谢大姐愿意给我这个机会!”陆明眼眸深沉,语气坚定。
大姐的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咔嚓~
就在这时,休息室的门开了,心中忐忑的保安大队长一脸心虚的走了进来,他正在犹豫要不要将自己把人的胳膊打脱臼的消息告诉姐姐。
可当他的目光对陆明的双眼对视的那一刹那,尤其是看到陆明那条完好损的手臂时,他的心猛地一跳,大脑陷入了空白。
“鬼、鬼啊!!!”
下一刻,保安大队长完全不在乎自身形象,用庞大的身躯直接撞开了休息室的大门,奋力狂跑起来!
大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平日里因为自己的身份作威作福惯了,没想到今日竟破天荒的安分了下来,不仅如此,貌似是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体重,决定绝食,去外边跑步减肥去了?
保安大队长吓破胆的一幕滑稽至极,陆明与杨小林忍俊不禁。
绝不是因为工资到账的原因。
杨小林问道:“哥,你家哪里的?顺路不?”
陆明伸手指了个方向。
杨小林顺着方向看去,下一秒,脸上就露出遗憾的表情。
“那我先回去了!”杨小林一边向外跑去,一边朝着陆明挥手道别:“拜拜!”
“再见!”
陆明嘴角噙着笑意,慢悠悠的走出商场大楼,随便找个便利店买了包香烟,然后来到公交车站坐最后一班公交车回到了乡镇里。
徒步回去需要两个小时,坐公交只需要四十分钟即可。
陆明选择后者,虽然他感觉不到身体的疲惫,但精神上会感受的到。
这是深深印刻在打工人的灵魂里。
不论前世今生。
下了车后。
陆明来到菜市场的超市里买了一瓶饮料。
超市外边的两条大马路上全是老人在摆地摊,大部分都是卖菜的,小部分还有煎饼果子、手抓饼、烤红薯……
忽然,他眼神一凝,他的前方,出现了三人结对的街头小混混,脑袋顶着五颜六色的头发,皮肤黝黑,但身上衣服的颜色却极其的鲜艳和精神。
要么是个鬼脸、要么是个骷髅头、要么就是大红色配白色长裤与豆豆鞋。
走路的方式也是六亲不认。
一句话概括:要多精神有多精神,要多拽就有多拽。
完全不会在意旁人的眼光,甚至还有点享受旁人畏惧的目光。
“奇了怪了……这种事情上辈子没碰见一次,这下好了,一天遇见两种!”
陆明喃喃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