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跟朋友到处旅游,从南京重庆青岛到淄博。
没来淄博之前,我对于这个城市的感官真的很好,朴实热情就是我的第一印象。
烧烤我吃了,小饰品买了,书法扇也写了。
但当我想聊一聊,以我的女性视角下的城市。
今天27℃,我穿了一条肉粉色的长裙,裙子长到脚踝,上身是吊带的款式。
裸露部分大概是双臂和锁骨以及胸前一点。
我本不必强调自己的穿着,但今天的一切让我情不自禁的开始自证,证明我的穿着是“正常”的。(后面找到那条裙子的照片了,贴在了这章。)
从出门开始,就有人在盯着我看,他骑着电动车,甚至路过我后都要回头去看。
走到八大局的摊位时,一个保安穿着的大爷将手机举在胸口,摄像头随着我的路线而转。
我知道他是在拍我,因为我与他视线相对时,他把手机垂下,直接转头走了。
当我们走到一个正骨的摊位时,面诊的大姨问我找没找婆家。
当得知我已经有对象后
她说:“哎,有对象了就稍微遮着点,打扮的招蜂引蝶。”
当时我简直不敢置信,我是消费者,她竟然说我的穿着招蜂引蝶。
上次听到这个词还是在甄嬛传里。
我朋友立即信口开河:“就算结婚了又怎么?我结完还离了呢!”
大姨又是震惊:“是不是没有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