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彩云回到家的时候,陆逍云已经坐在饭桌上了吃了几块鸡肉,季老一口酒,一口肉的吃的满嘴都是油。
“唉呀,你们咋不等我就吃起来了。”
一边说,一边一屁股坐在登上,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肉就往嘴里塞,家里的肉是刚从锅里盛上来的,所以还有点烫,陆彩云一边咬一边直呼气。
“烫烫烫,好烫,呼呼……”
简又又将炖了鸡汤的瓮端上桌,掀开盖子,顿时一阵香味飘的整个厨房都是:“你慢着点,这只鸡大,够你吃的呢。”
陆彩云吐出骨头,又去夹:“又又,好好吃,这普通的一个红烧鸡你都做的这么美味。”
“恩恩,可比那些大厨做的强上百倍,你要是开个酒楼,生意肯定很火。”季老跟着附和。
普通的家常小菜,却做的比山珍海味还要诱人,季老越加觉得自己当初留下来的做法是明智的。
身为将军,朝中重臣,住的是高门大宅,吃的是山珍海味,府里光是厨子就不下十个,只是这味跟简又又一比,真是差的不是一点两点,季老一边想一边感叹,多好的女娃啊,一定得拐回家当孙媳妇。
话说,他小孙子还没有订亲呢,恩恩,两人年纪一样大,正好般配。
简又又听了季老的话咧嘴一笑,开酒楼,她也想,只是现在凭她这小实力一点点的银子,别说开酒楼了,就是开个作坊都困难的很。
不过,饭都是一口口吃的,只要她努力挣钱,早晚会开上大酒也说不定哇。
鸡内脏只有简又又一个个动筷子,陆彩云连吃了几块鸡肉,看见又又吃的那么香,也试着夹了一筷子尝尝,只吃了一口,便惊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也不说话,接二连三的夹了往嘴巴里送。
麻麻的,辣辣的,味很足,一点也没有腥味。
季老看着简又又跟陆彩云吃的香,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两人瞧,想从陆彩云嘴巴里确认一下这菜真的很美味,可陆彩云只顾吃,哪里顾得上理他。
眼见一般辣椒炒内脏下去一半,季老也不打算问了,自己夹了一筷子往嘴里塞,闭着眼睛嚼了嚼,一脸的惊叹。
这玩意真的可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