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温合适吗?”
“嗯。”
“搓背了叫我。”
“好。。。什么饭这么香?”
隔壁传来阵阵香气,再加上庄云回家后精神彻底放松下来,将近一天一夜粒米未进的他,此时感觉腹中饥饿难耐,只盼着快点洗完吃饭。
“炒饭,加了鸡蛋和肉罐头。”
肉罐头!庄云眼睛一亮,瞬间澡巾搓的飞起,在身上留下一道道红印,就在这时敲门声响起,晓璐轻轻闪进卫生间,见他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不由忍俊不禁。
只见她从身后拿出一把勺子,上面装满了炒饭,递到庄云身前。
“先吃口垫垫,我给你搓背。”
庄云闻言差点老泪纵横,手都哆嗦了。
托着勺子转过身小口啃着炒饭,他便听身后女孩突然笑道:“还记得小时候你不爱洗澡,必须要嘴里吃着东西才肯洗。”
“啊,那时候太饿了。”
说罢,庄云便沉默了,以前两人在荒野上,有吃的总是他吃得多璐姐吃得少,尽管如此,他依然经常饿得两眼昏花,可想而知,那时候晓璐既要忍着饥饿找食物,又要照顾年幼的自己,究竟付出了多少。
“是掉到水沟里了吗?弄得这么狼狈。”
“嗯,是只精神系畸形,我打不过它,跑的时候掉水沟里了。”
“精神系畸形!”晓璐惊呼起来,望着庄云脏兮兮的后背,眼里尽是担忧,“以后太危险的任务我们不做了,大不了再跑到荒野上就是了,我不吃药也没事。”
“不行。”
庄云毫不犹豫的出声拒绝,当年加入特灾部,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有抑制精神波动的特效药,简而言之,就是可以使疯病得到缓解和控制,虽说治标不治本,但起码能保障病情不会急剧恶化,可以使人维持理智。
因为这种药极其稀缺且造价高昂,所以只有特灾部内部供应,有不少都用在猎手身上以确保他们不会轻易失控,庄云则凭着职务之便,靠着薪水和功绩一次次换取回来给晓璐服用,也正是因为庄云大部分的薪水都用来换取药物,两人的生活才依旧过的紧巴巴。
自从服药后,晓璐的病情没有进一步发展,头痛也不再频繁,虽然在夏天她也要戴着围巾遮挡脖子上的黑紫色血丝,但庄云觉得这一切值得。
以前在荒野上时,两人紧紧依偎着睡在一起,庄云望着女孩痛苦的脸庞不止一次设想过,如果哪一天璐姐真的成了咬人的疯子,那么至少,在睡梦中咬断他的喉咙吧。
后来,庄云畸变,普通的疯子再难对造成威胁,他也转身加入了特灾部,并因此获得了入住城市的许可。这时他总会在夜深人静时想,倘若有一天璐姐真的病情恶化,他便带着她再次回到荒野上,寻尽一切办法只好她。
可若是治不好呢?若是自己失控了呢?他没敢细想。
如今,这两种想法总会时不时突然浮现在庄云的脑海里,让他心中一阵发寒。
现在的他,究竟更偏向哪一种想法呢?
庄云不知道,但他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某一刻,自己一定会希望死于晓璐之手。
这也将是他弥留之际,最后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