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滴滴——”
一阵聒噪的闹铃吵醒了刘一漠,他翻了翻身子,甩着小手,侧过去准备接着睡。
“……唔。”
彭阳从困倦中挣扎着摁停了手机闹钟,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看了看手机屏幕。
凌晨三点。
彭阳打了个哈欠,把怀里的刘一漠抱起来,然后连人带被子一起卷成了一个团往床下搬。
“该起床了。”彭阳晃晃手中的裹卷式刘一漠,“你要倒生物钟。”
刘一漠慢慢被晃醒了,但是他内心满是崩溃。
大晚上的倒生物钟果然很奇怪吧?
房间门正好打开,安德烈从外面探了个头进来带着一丝自豪地说:“吃早餐了。”
刘一漠生可恋地看了一眼窗外血红的月夜。
【算了,爱谁谁吧。】
………………………………………………
早餐是淋了红油的骨汤小面,撒着葱花。
“…………”刘一漠沉默了老半天。
不远处有一个早餐车,一位长相和蔼的老阿伯对着刘一漠挥了挥手,继续手中烙煎饼的动作。
刘一漠非常不理解安德烈是怎么在这被完全封闭的校园里变出个活人的。不,说起来早餐车也很奇怪。说到底有什么大半夜把人叫起来吃小面的必要吗?不能就因为他现在变成了血族就真的要在这种生活细节上下功夫!
“「血仆」。”安德烈呼噜呼噜喝下去一大碗汤,温暖的骨汤让他舒服得眼睛微微眯起来一些,“与血族签订了契约的人类,从现在开始他就是你的早餐御用厨师。不过这个是临时的,过几天要送他回去。”
安德烈有些心虚地挪开视线。实际上作为一位贵族来说,这样的早餐实在是略显贫瘠。哪个血族不希望在月夜的照耀下起床,然后迎接自己满桌子温暖、甜蜜的早餐呢?
最好在饭后还有一位足够可爱的血仆让自己“进食”一下。
但是安德烈一穷二白。
不仅他现在没有势力,他当年跟随他的血仆也很可能老的老死、逃的逃走,安德烈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为刘一漠带来一位王子该有的待遇。
也许是因为作为父亲的愧疚,安德烈在刘一漠还没醒来的早些时候甚至动了自己学做油条的心思。
不要小看任何一位古老的血族,他们甚至可能会炸油条。为孩子而亲自下厨这种事千百年来他可没少干,哪个老血族还没带过孩子呢?没准人类现在的国度里甚至流传着安德烈曾经创造的什么“猪血过水再油炸”的奇怪创意料理。
其实血族是不用吃东西的。他们只需要血液与魔力。
但实际上大多数血族对温暖和甜蜜的东西有接近痴迷的依赖,甚至古老的年代中有一位血族伯爵被传成是个变态至极的处女屠杀者——
而实际上真相是,他只是大批量地买厨娘做的烤面包和豆子,一来二去就硬是用钱砸出了一个又一个老婆。最终这位伯爵进一步地购买了更多的粮食,用来自己吃。
天地良心,那位血族伯爵只是嘴馋。
每一位上了年纪的血族都是喜爱美食的老饕,安德烈又大快朵颐地吃起了豆浆油条,他幸福得脸上流露着笑容。
【这个年代的人类真的有很多好吃的。该死,我开始喜欢上这个时代了,比骑士年代更喜欢,荣登第一!】他想。
刘一漠静静地吃着,他杂乱的心绪被食物安抚了一些。
他用筷子戳开小面里的溏心蛋,但是迟迟没有下嘴。他略带担忧地了看周围。
这里是学校的操场,似乎暂时地被安德烈征用作为客厅或食堂。
整个操场并没有受到血族荆棘的影响,只是依然被数的荆棘包围、缠绕,一朵又一朵青红二色相间的花朵均匀地开在周围栅栏上,像是某种护卫般屹立不动,充满了诡谲的质感。
学校变成了一个古怪的地方。
刘一漠看着这样的学校觉得心里没底。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哥哥在担心自己吗?
学校变成这样怎么办?
猎魔人会杀进来吗?安德烈会带自己去安全的地方吗?外面是不是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他还能回家吗?
刘一漠觉得胃紧张得有点不舒服,急忙低下头喝了一口汤。
骨汤混着溏心煎蛋破开后流出的一点点蛋液。
热乎乎的。
刘一漠一口下去差点被烫到流眼泪,但是随着温暖汤汁的流淌,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多了。
他埋头猛吃了起来,这才觉得自己好像真的饿了。
…………………………
吃完早餐之后安德烈不知道去哪里了,留刘一漠一个人到处晃悠。
据安德烈所说,在有了彭阳这个固定的能量供应源的情况下,虽然刘一漠作为“血族”的幼体依然算是营养不良的状态,但是反哺给安德烈的魔力已经足够了。
足够安德烈维持苏醒。
一位复苏的血族亲王对人类来说是绝对的天灾级事件,比如现在的他已经能够强行穿过刘一漠的孵化结界,在外面抓进来一个人类暂时驯化成血仆,而猎魔人甚至法阻止。
再过不了多久,安德烈就会带着刘一漠杀出一条生路。
【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刘一漠眨巴眨巴眼睛。
他俯在学校走廊的栏杆上,百聊赖地垫着脚。他把学校逛了个遍,最后聊得开始数星星——虽然很不合常理,但是他透过那个黑色的结界竟然能看到星星。
夜晚逐渐过去,刘一漠胡思乱想的主题开始迁移,他先是想自己该怎么办,再想哥哥该怎么办。
最后他开始担心起了彭阳。
刘一漠逛到了教师办公室,他坐在自己班主任的椅子上学着老班说话:“彭阳啊彭阳,你成绩这么好,怎么能浪费自己的大好人生去走歪路呢!”
他说得老神叨叨,仿佛真的像班主任会说的话一样,把刘一漠自己都给逗乐了。
…………………………
彭阳天还没亮就醒了,他赤身裸体地在床上侧躺着,浑身都是低气压。
他在发起床气。
酸痛的肌肉让他非常不爽,不知为何异常躁动的下体也不停转移着注意力,彭阳非常不喜欢这样粘腻的早晨。
他烦躁的甩着胯下一根粗大的阳具翻身起来,但是却发现脚下不是熟悉的地毯,而是冰凉的大理石地面,这才皱着眉头看了下周围。
随着彭阳逐渐想起来昨天发生了什么。他脸越来越红,胯下的阳具越涨越高,最后像是柄肥厚的巨大弯刀一样坚挺起来。
彭阳静默了半天,然后扑回床上找了半天,在刘一漠原本睡过的位置找出了只对方的袜子。
他拎着袜子不停脸红。
彭阳俯身去穿一旁的衣服。他行动迅速,脚往裤子里一伸就直接穿上,甚至来不及把浑身衣服打理得整齐一些就急忙冲了出去。
结果冲到门口彭阳又停了下来,他反复思考了“刘一漠会喜欢我穿拖鞋还是穿运动鞋?”这个问题,最终决定穿上运动袜和酷酷的篮球鞋。
等他确定自己足够英俊潇洒了,才准备出门。
从来没追求过人的彭阳决定事事做到完美。
【怎么说也得让刘一漠觉得我很帅吧,他应该喜欢帅的?】彭阳有些不确定的想。
一出门,彭阳发现刘一漠就在楼梯口。瘦瘦小小的,坐在栏杆上甩着腿。
两人互相看着彼此,彭阳的胯下撑起来一个帐篷。
“…………”
彭阳尴尬地侧着身,想要掩盖一下晨勃,但是他发现在自己看到刘一漠的腿时,阳具好像勃起得更厉害了,本来就感觉肉涨的肉棒把内裤撑得快崩烂掉。
刘一漠穿着不知名牌子的、廉价的运动鞋,彭阳看了之后第一反应是想上去给刘一漠擦干净。
这个时候彭阳已经觉得自己开始血脉喷张了。
紧接着,彭阳觉得该给刘一漠穿自己的鞋,好一点、暖和一点、贵一点的。
但是彭阳一想到刘一漠小小的脚昨天才还踩在自己的乳头和鸡巴上,今天就要踩在自己平时打篮球、打架时才会穿的酷炫跑鞋里,彭阳只感觉自己好像从外到内都被刘一漠触碰过了。
有那么点“男友衬衫”的感觉。
彭阳,十九岁。
在看着同桌的鞋子的时候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怦然心动的感觉。
【操,老子好变态啊。】彭阳满脸羞红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