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冬天,天气寒冷刺骨,白色的棉袄覆盖了整座小镇。
一间破屋内,有一名小乞丐缓缓睁开了双眼
与伤痕累累的衣服相比,小乞丐的相貌倒是看上去清秀,身体也白白嫩嫩的,但看上去又十分纤细。
想必换上些许正经的衣服,也许会看上去有些像少爷或大家公子亦或者是才子佳人。
“不是,我不就抱怨上班996,还不如当乞丐自由,你就真让我当乞丐呀!”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小乞丐
名叫沈云,可不是什么好骗的大学生,就是个30多岁的上班族老油条。
“所以,我穿越过来的意义在何处,我又没被创死,也没有吃果冻噎着,虽然是996,但也不熬夜
是不是没业绩了?把我直接叫来了?”
沈云自言自语道。
不过他却十分冷静,一点也不惊讶。
“入乡随俗吧,反正回去也没什么意思了……”
其实沈云还是有很多家人的,只不过,都看不起他,原因只是因为在大学期间告白了一个富豪的女儿。
结果被当做骚扰了,那名女生将这件事情告诉了他爸,于是他爸用了些关系将沈云的父亲新开的小餐馆打压了。
没人敢来,生意自然也不好,没过多久就关闭了。
所以论是固执的父亲也好,母亲也罢,都认为这件事情全是沈云的。
甚至把生活费给停了,让他自力更生。
“好冷啊,这个矮平房至少比我公寓大两倍,但感觉装修还不如我一个厕所好,卖我一个厕所的房价都嫌贵!”
看了看这个到处漏风的房子,沈云满是嫌弃。
突然间脑海里灌出了许多记忆。
原来这是一个仙侠并存的世界,只不过仙人几乎消失了,仙迹罕至,而练武学的几乎每个地方都有
后天,先天,,宗师,大宗师,四大境界。
记忆闪到这里,都不需要沈云自己往那边想,他自己都能猜到,仙肯定是炼气筑基之类的,不是的话他倒立洗头!
这个乞丐的身份真是没什么特别,就是逃荒跟家人走丢了一个普通的小孩。
这房子还是他乞讨赚了几个铜子赚的钱,五六个铜币,也只能住个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