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在尘,柳树笙脑海中逐渐浮现出一个戴着眼镜,斯文得体的男人,他们见过一次,柳树笙对他印象还不赖,而秦离,肌肉上长了个身子的男人,整天凶神恶煞的,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混黑社会的。
白在尘看上秦离,好像绵羊看上了大灰狼,这不是自找死路吗,就算他势力滔天,但秦离是个只凭拳头说话的人,根本不在乎对方的威胁,白在尘的体格恐怕经受不住他的折腾,在医院躺上三天都是好的了,人没死真是万幸。
“白在尘会善罢甘休?你还是让秦离小心点吧,实在不行服个软,本来白在尘就喜欢他,说不定就既往不咎了呢?”
“不可能,”任唐坚定地说,“白在尘喜欢人就像人喜欢小狗一样,如果被狗咬了,他一定会把狗打死,他不会放过秦离的。”
“那怎么办,要不你送他出国?”
“他不去,死心眼一个,非要和白在尘死刚,我管不了他,随他便吧,我还要学习呢,是不?”任唐眼巴巴地望着柳树笙,似乎在期待他的夸奖。
柳树笙尴尬地笑了两声,没有看他,对于这种只会发生在中的事,他第一次听说,秦离的脑子不聪明,只会动粗,而白在尘又是只狡猾的老狐狸,两人互斗,谁输谁赢还不一定。
寒假结束后,白河一中的高三要备战高考了,柳树笙只有每周日才能去任唐的家里和他待上一下午,平常每晚都要十点才能回家,任唐有时候会来接他,但因为盛鞅也在,他们两人经常会因为一个小问题而吵架,柳树笙只能作为中间人进行调节,好不麻烦。
“你就不能让他自己回去?”
“我们住在一起怎么让他一个人走?”
“你们只是住在一个小区,又不是住在一个屋子,他一个大男人怎么不能独自回去?”
“那我也是一个大男人,怎么不能选择跟谁回去,你不要太过分,盛鞅也是我的朋友。”
任唐撇了撇嘴,拿起啤酒的替代品乌龙茶一饮而尽。
柳树笙摇了摇头,任唐不喜欢盛鞅,他对柳树笙不藏着掖着,都当面挑明,柳树笙则不理会他,他知道任唐是怕自己被盛鞅带成了同性恋才这样做,但如果柳树笙生性如此呢?
“等毕业就好了,咱俩考一个城市,让盛鞅滚回上海。”
“我也挺想去上海的。”柳树笙和旅行碰到的赵炎还有联系,但两人聊天并不多,大部分是赵炎给他介绍大学生活,因此对上海的印象并不差。
“我们去北京,去北京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