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立遗嘱,说明我们获得房子应尽的义务,然后再去公证,这样,您该放心了吧。”
后来,钱凑了,房买了,但遗嘱迟迟不立,我和男人挤在老破小里,向管事的婆婆再一次提起立遗嘱的事——
“不用麻烦,我写个条就行了。”
我心里不安,问男人,他满不在乎地说:“我是他们唯一的儿子,房子不给我给谁?”
我想想也是,于是,我放下了心,尽心尽力地服侍公婆,哪怕公婆日复一日地让我们吃剩菜,有利益冲突时,一次又一次地偏向他们的三个女儿,想到房子,我都忍了。
二十年后
有人告诉我:“你婆婆说你太会算计,信不过你,所以才不立遗嘱。”
后来,公公生病,婆婆终于立了遗嘱,这一次,遗嘱很正规,有签名,也有印章。
我翻看前面的内容。
若子女皆在床前尽孝,则所有动产不动产由四个子女平分。
是否尽孝,由二女儿和弟媳监督。
我的心一瞬间凉了个透。
我任劳任怨的二十年里,他们另外三个女儿何曾如我待他们那般服侍过他们一天?
监督……
我想,当初,我是得了张白条。
算计?
信不过?
谁能有她能算计?
我白白付出的二十年,该信不过的人分明是我呐!
梦里的我过得压抑而潦倒,直到说完我的梦,内心的酸楚仍未能完全散去。
女人同情地看着我,“虽说你成了家,但遇上这么个婆婆……”她缓缓道:“还不如做尼姑呢!”
我沉沉地点点头。
“你就该自己买房。”
“可我差钱啊。”
“贷款啊,你瞅瞅你,在婆家白白浪费二十年的劳动力,要是去的别家当保姆,你早把贷款还清了!真是半点不会算计,憨傻憨傻的,难怪被人欺负!”
可不么?
“女人就该自立自强,不依赖旁人,就不会受蒙骗,被盘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