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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房遗爱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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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唐高宗李治的妹夫房遗爱谋反案发犯"十恶"罪。依《永徽律疏的规定,对房遗爱应被判处死刑,不适用自首。

折叠编辑本段亲属成员

父亲:房玄龄,中书令、梁国公

夫人:陇西李氏,高阳公主

折叠编辑本段史料记载

旧唐书本纪第四

丙辰,上御观德殿,陈逆人房遗爱等口马资财为五垛,引王公、诸亲、蕃客及文武九品己上射。

旧唐书列传第十六

玄龄自以居端揆十五年,女为韩王妃,男遗爱尚高阳公主,实显贵之极,频表辞位,优诏不许。……即日授其子遗爱右卫中郎将,遗则中散大夫,使及,见其通显。……太宗见表,谓玄龄子妇高阳公主曰:"此人危惙如此,尚能忧我国家。"……次子遗爱,尚太宗女高阳公主,拜驸马都尉,官至太府卿、散骑常侍。初,主有宠于太宗,故遗爱特承恩遇,与诸主婿礼秩绝异。主既骄恣,谋黜遗直而夺其封爵,永徽中诬告遗直礼于己。公主赐自尽,诸子配流岭表。遗直以父功特宥之,除名为庶人。停玄龄配享。

旧唐书列传第十九

永徽二年,授宁州刺史。入朝与房遗爱款昵,因谓遗爱曰:"今虽患脚,坐置京师,诸辈犹不敢动。"遗爱谓万彻曰:"公若国家有变,我当与公立荆王元景为主。"及谋泄,吏逮之,万彻不之伏,遗爱证之,遂伏诛。临刑大言曰:"薛万彻大健儿,留为国家效死力固好,岂得坐房遗爱杀之乎!"遂解衣谓监刑者疾斫。执刃者斩之不殊,万彻叱之曰:"何不加力!"三斫乃绝。

旧唐书·列传第二十六

时皇太子承乾有足疾,泰潜有夺嫡之意,招驸马都尉柴令武、房遗爱等二十余人,厚加赠遗,寄以腹心。

旧唐书·列传第五十五

祖节,贞观中为尚书右丞,明习法令,以干局见称。时江夏王道宗尝以私事托于节,节遂奏之,太宗大悦,赐绢二百匹,仍劳之曰:"朕所以不置左右仆射者,正以卿在省耳。"永徽初,累迁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代于志宁为侍中。坐房遗爱事配流桂州而卒。

新唐书·列传第五

时皇太子承乾病蹇,泰以计倾之,乃引驸马都尉柴令武、房遗爱等布腹心,而韦挺、杜楚客相继摄府事。

新唐书·列传第八

合浦公主,始封高阳。下嫁房玄龄子遗爱。主,帝所爱,故礼异它婿。主负所爱而骄。房遗直以嫡当拜银青光禄大夫,让弟遗爱,帝不许。玄龄卒,主导遗爱异赀,既而反谮之,遗直自言,帝痛让主,乃免。自是稍疏外,主怏怏。会御史劾盗,得浮屠辩机金宝神枕,自言主所赐。初,浮屠庐主之封地,会主与遗爱猎,见而悦之,具帐其庐,与之乱,更以二女子从遗爱,私饷亿计。至是,浮屠殊死,杀奴婢十余。主益望,帝崩哀容。又浮屠智勖迎占祸福,惠弘能视鬼,道士李晃高医,皆私侍主。主使掖廷令陈玄运伺宫省禨祥,步星次。永徽中,与遗爱谋反,赐死。显庆时追赠。

新唐书列传第二十一

居宰相积十五年,女为王妃,男尚主,自以权宠隆极,累表辞位,诏不听。帝得疏,谓高阳公主曰:"是已危慑,尚能忧吾国事乎!"次子遗爱,诞率学,有武力。尚高阳公主,为右卫将军。公主,帝所爱,故礼与它婿绝。主骄蹇,疾遗直任嫡,遗直惧,让爵,帝不许。主稍失爱,意怏怏。与浮屠辩机乱,帝怒,斩浮屠,杀奴婢数十人,主怨望,帝崩,哭不哀。高宗时,出遗直汴州刺史,遗爱房州刺史。主又诬遗直罪,帝敕长孙忌鞫治,乃得主与遗爱反状,遗爱伏诛,主赐死。遗直以先勋免,贬铜陵尉。诏停配享。

新唐书列传第十九

高宗永徽二年,授宁州刺史。入朝,与房遗爱昵甚,因曰:"我虽病足,坐置京师,诸辈犹不敢动。"遗爱曰:"若国有变,当与公共辅荆王。"谋泄下狱,诛。临刑曰:"万彻大健儿,留为国效死,安得坐遗爱杀之!"遂解衣顾监刑者曰:"亟斩我!"斩之不殊,叱曰:"胡不力!"三斩乃绝。

新唐书列传第三十

敬宗具言:"反迹已露,陛下不忍,非社稷之福。"帝泣曰:"我家不幸,高阳公主与我同气,往谋反,今舅复尔,使我重愧天下,奈何?"对曰:"房遗爱口乳臭,与女子反,安能就事?忌奸雄,天下所畏伏,一旦窃发,陛下谁使御之?"

新唐书列传第三十五

诏尚九江公主,拜驸马都尉,封安国公。坐交房遗爱,高宗以其战多,赦不诛,流巂州。

新唐书列传第五十九

祖节,明法令,贞观中,为尚书右丞,谨干自将。江夏王道宗以事请节,节以闻,太宗喜,赉绢二百,劳之曰:"朕比不置左右仆射,正以公在省耳。永徽初,迁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代于志宁为侍中。坐房遗爱友善,贬桂州,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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