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二点根本就没有人在睡觉。FB很快就有班上的同学替他点赞,留言问:“是你在晴哥他家,还是晴哥他去你家?”
楼下另一则留言:“一起玩到这个时间还没回家?感情这么好?真的假的?”这是采洺留的。
IG也有人帮他点赞,留言道:“屌欸,皇带鱼!私。”、“死现充,玩个动森也有女朋友陪。”这些是他在巴哈认识的网友……我是男的啊,哭了。
“妈,我人在朝晴家,我们在玩Sth,今天我在他家过夜。”他讯息回复道。他妈回道:“不要玩太晚,你们快去洗澡睡觉。明天早点回家,我做荷包蛋三明治给你吃。”原来他之所以喜欢吃荷包蛋,是因为他妈常煎给他吃。
趁着他回讯息的时候,我把角色背包里那幅真迹画作.凡高的星夜,放进他家的信箱里。
我去逛他岛上的美术馆时,发现艺术品已经收集得差不多,但是挂画的墙壁上有一角空空的。等他发现这幅画之后,应该会喜欢才对。
回完讯息以后,他说:“我今天真的好开心,总觉得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时间过得好快。”其实不必他说,光是从他发的那些贴文里,我都能感受到。
“我也这么觉得,可能是因为我们都在耍废吧?今天晚上我们喝了好多汽水,还吃了洋芋片,之后得努力运动,把赘肉消掉才行。”我说。
他朝我腰间捏了一把,“你哪有赘肉?胡说。”
我也朝他腰里捏了一把,“唔、”他人一颤,面上既是赧色,又是酥麻,往旁一缩,“你怎么忽然动手?”
“啊?你可以捏我,我不可以捏你?没这种道理。”我说:“你比我好,你的运动量比我大,身上的肌肉都好紧实。”
“是吗……”他微微不敢置信,讶异于我竟然也会称赞他,“真的?那……白隐心呢?你这样捏过他吗?”
我摇头,“没有。我们今天不提他,好不好?”
虽说没有白隐心,如今的我就法具备这种全知、全视的能力,我本是该感谢他的;尽管如此,说到他,还是令我心里一沉。
槿轩很识趣,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只说:“小晴,下次我还想跟你一起打游戏。下个周末我可以再来找你吗?或是平时放学的时候。”
“你没有要社团活动就可以吧。”我说。
在他脑中,登时升起退社的想法,可是想起今年我们学校的篮球社要参加县赛,他是社长选的正编选手,并非候补;他对校队有责任,于是忍痛放弃了这个念想。
这很好,打篮球既然是能让他感到快乐、有成就感的事,他就应该要继续下去;没必要为了我去放弃什么,不必让自己那么卑微……
就像我在白隐心面前那样卑微。我知道,这不是我要的。
只要持续修炼下去,总有一天,就像他所说的,我能比他更强;否则,他生生世世都不会尊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