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诗华行走在闹市街巷,周围人声嘈杂,可这并不影响他听他的英语听力。
转道林荫小道,两旁高大的桂花树削弱了盛夏骄阳的锋芒。
这条小道不受私家车的喜爱,也未经尘世玷污,走这条道的非不是一些骑自行车或步行的学生。
他们穿着的校服同裴诗华一样,都是来自于同一所中学——临阳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简称一附。
路的尽头便是一附的西大门。
跨进西大门,映入眼帘的便是高二新学期的分班布告。
听力在《卡农旋律中结束,裴诗华这才摘下耳机,走到布吿旁。
八月中旬阳光的毒辣是毋庸置疑的,裴诗华一向没有擦防晒霜的习惯,可他白皙的皮肤似乎是与生俱来的,经过太阳这么一照,反而更让他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的耀眼。
“借过,借过一下。”
人群中突然拥进来一个高挑白净的男孩。
他的体色是不输裴诗华的白,看上去两者的颜值有几分可比性,但前者却并不如后者来的俊俏。
几乎每一个人都给这位小帅哥让了个道,唯独裴诗华不。
裴诗华高了他一寸多,恰好把他的视线挡死,他想看分班情况却又看不着,踮起脚尖来,手不自觉地搭在了裴诗华的肩上。
“手,拿开。”裴诗华的语气很冰冷,似乎是被他的行为冒犯到了,话里话外都略微有点不悦。
这其实很正常,高一和裴诗华同班的都知道裴诗华不喜欢肢体接触,连基本的握手他都不太乐意,更不用提拥抱什么的了。
有传言说,裴诗华有很严重的洁癖。
但究竟真实情况如何却只有裴诗华自己知道。
“这声音有点耳熟啊。”
那男孩愣怔在了原地,思来想去,他觉得这个声音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过。
有些发懵的他还在想着,前方的裴诗华就早已不耐烦,他重申了那几个字,每一个字都带有重音。
“把手拿开!”
不对,就是很熟悉!
结合这个背影、声音以及那冰冷得跟要死一样的说话语气。
他在脑子中检索了一遍又一遍。
除了那位赫赫有名的裴诗华,他绝对想不出第二个能与之匹配的人了。
要问裴诗华这个名字在这一届学生当中有多么的响亮,且去高二随便抓一个人来问,没有一个人不曾感受过裴诗华的恐怖。
每一次考试结束,表彰大会上,第一个被表彰的永远是裴诗华。
似乎年级第一这个宝座早已和裴诗华绑定的死死的。
以至于一附流传着这么一句话:
你强任你强,裴诗华挂王。
正是因为有了裴诗华这个挂王,和他同一届的学生都苦不堪言,尤其是那个钱自书,每一次考试都被裴诗华压一头,人送外号“万年老二”。
那么问题来了,那个倒霉蛋是谁呢?
此人正是挨冲的那位小帅哥。
“冻……冻豆腐?”钱自书嘴巴有些哆嗦,实在是感到意外,“你别误会,我只是想叫你帮我看看我分在哪个班。”
没等他话说完,裴诗华又一次说了一遍:“把你的手从我的肩上拿开,行吗?”
钱自书兴许是被裴诗华强大的气场给唬到了,连忙把手从他的肩上抽了回来。
不知为何,有些悻悻然。
裴诗华还在看着那分班布告。
一附高一分班很随缘,但高二就不同了。
一直以来,一附始终保持着选完科后分批次,一批文,一批理。
这两批人又各自举行分班考,高二共十二个班,文四理八。
(1)班(2)班就是理科和文科的火箭班,被称为“高校梦工厂”,要求不高,年级前五十就行。
“嘶。”裴诗华眉头一皱,显得有些不太高兴的样子。
他看着眼前的分班布告,好消息是:他在一班。
这诚然很好,也自然不算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毕竟实力如此。
可,还有个坏消息,他这一次排年级第三。
这么看来,他这次考试发挥失误了,不用说他也明白原因,是前几天考英语听力迟到的缘故。
而那位令他英语迟到的罪魁祸首这一次排年级第四,而且此刻就在他的身后。
对,就是这么巧,那人还真的是钱自书。
这真是一段孽缘。
本来他好端端地走在路上,途经一个烧烤摊,碰巧看到钱自书正和几位混道上的人“密切交往”。
他可不是那种爱多管闲事的人,正寻思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走过去就算了。
可他万万没料到,钱自书竟然一看到他就大喊:“喂,兄弟,来搭把手!”
离谱,真是太离谱了!
裴诗华现在想想就气,怎么会有这么缺德的人啊,他是不是脑子有病才把他拖下水。
那几个小混混一看裴诗华是个小白脸,长得一脸单纯,跟个小姑娘似的,抡起板砖就往他这边冲。
很显然,裴诗华就属于那种文弱书生,一看就是战五渣,可他一拳应该能哭很久的那种。
起初,那几个小混混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结果怎么着?
战五渣凭借着过硬的理论知识愣是完成了反杀。
什么鬼啊?你当是吗?
还真就离谱地印证了那一句老话:
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然后呢?然后,包括裴诗华、钱自书在内的十多号人就被闻讯赶来的片警以扰乱治安管理秩序带回看所守了。
裴诗华表面上积极配合警察做笔录,一脸的平静,始终保持着他那高冷的模样。
可实际上,他在心里面早就已经把钱自书的祖宗十八代给问候了一遍又一遍了。
他很好奇:这种脑子缺根筋的傻缺到底是怎么考上年级第二的啊?
等到他做完笔录,被放回来考试的时候,听力考试至少已经开始了五分钟。
那一刻,他的世界仿佛都在地震。
“如果我有罪,请来判死刑,而不是让一个二百五耽误我考试啊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