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暮雪笑呵呵将宝剑拿过来,说道:“我也喜欢武术,在兵器中最喜欢的是宝剑,不过,有一件事令我很伤心,你可能不知道,我哥哥跟前有一名海国的剑道高手,用剑用的出神入化。”
“我一直以为,武术是我们龙国的精髓,是龙国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一个见证,可是,这宝剑到了别人手里,一样玩的好,而且我找了很多剑道高手,都赢不了他。真是可悲。”
唐暮雪的神情有点沮丧,江南说道:“柳生啸云是海国空手道大师柳生旭的后人,当年他的父亲柳生旭在我们龙国跟随一位武当的大师学剑十年,回国之后又苦心研究,所以才取得了今日的成就。而我们国人,都忙着挣钱,荒废了老祖宗留下的精华。这也不足为怪。”
说完之后,江南又说:“我虽然不会用剑,但是,这并不证明我就不是柳生啸云的对手,当然在龙国比我厉害的高手比比皆是,唐总不要因为这一点,而为我们龙国的国术低迷不振而感到悲哀。”
一席话说得唐暮雪有了一点自信,她又说:“这个柳生啸云确实很厉害,这一次我哥哥想让他代表银楼集团出战南三省的拳王大赛。不瞒你说,这一场要是打输了,我们银楼集团直接损失就有两个亿。”
江南一皱眉,“输赢是小事,让小鬼子代替你们银楼集团,不管是输是赢,我认为你们唐家脸上都不光彩。”
唐暮雪说道:“你说的对极了,可是我哥哥不听我的意见,他现在需要的仅仅是荣誉和金钱,不过,真的有人能够打败柳生啸云,那就好说了。”
江南明白她说这话的意思,不过他并没有接话,而是走到办公桌前,低头看了看铺在桌子上笔墨纸砚,宣纸上写着半首诗,“贵逼人来不自由,龙骧凤翥势难收。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那些字迹字体清秀,瘦金体,非常好看,一定是唐暮雪写的。但是在江南眼里,却比宁倾城留下的字迹差了很多。没有那种力透纸背和磅礴凌厉中带有飘逸的气息。
江南不做声,拿起笔,将下半句诗写出来:“鼓角揭天嘉气冷,风涛动地海山秋。 东南永作金天柱,谁羡当时万户侯。”这女看上去野蛮,风-骚,不过骨子里倒真是个优雅的人,十分有修养,字都写得这样好看。江南心里暗自想着。
唐暮雪看了看江南的字,撇了一下嘴巴说:“你写的还不如我写的好看。”
江南一本正经地说:“我的字是不怎样,我只想告诉你,在我们龙国的地盘上,是男人就必须是龙的传人。我不赞成柳生啸云的出战,有机会我要打压一下这个小鬼子。”
唐暮雪眼前一亮,吹了吹宣纸上的墨汁,突然说道:“你们准备好了没有?”随着她的话音落地,三名保镖从隔壁房间推开门走了出来。
三个身穿黑西装,带耳麦,眼神冷漠而且空洞,好像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值得他们兴奋的事情,一看到这三名身体强壮,目光冷酷的保镖,江南心中就明白了,这三人是经过长期训练的职业杀手,这种人他们的感情好像被淡化了一样。而且浑身上下也透漏出一股很不让人亲近的气息。这种气息就是让普通人稍微靠近就会本能的感觉到危险立刻远离。
“看来,唐暮雪要对我进行一次真的考验。幸亏,最近自己的功力突飞猛进,不然的话,一对三,应付这三个杀人机器,恐怕真的有点费力。”江南心里提高了一点警惕。
唐暮雪开口了,“他们三个都是烈火佣兵军团退役的雇佣兵,在非洲的丛林经过严格的训练,极其精通杀人的技巧和许多间谍手段。残酷的训练生活使得他们丧失了一部分的情绪波动。所以动起手来,十分危险。江南,你还敢不敢和他们比试一下?”
江南看了看那三张冷血的脸,他知道烈火军团是一支很强大的雇佣兵,其军团培养出来优秀士兵一点都不比赤龙佣兵差劲,尤其擅长近身搏斗,同归于尽的打法,最为恐怖不过,就算是比他们身手高出许多的搏击高手,碰上肉搏拼命,也难以取得胜利,往往被对方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