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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父亲是做科研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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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人长得清秀,性格老实,干活也勤快。

沈氏唯一不满意的就是她不会说话,而且进门快一年了,蛋都没有生一个。

年后傅子归把人一起带到了镇上去做工,听说夫妻两人一天能赚两块钱呢,现在也算是傅家收入最高的了。

而老四和老五是一对龙凤胎,今年十七岁。

老四傅念博目前在另外一个村子当老师,逢年过节才会回来;五妹傅春夏上个月去外婆家过寒假了,估计今天也该回来了。

若说这个家里面李翠衣最讨厌的人是谁,那就是自己这个小姑子无疑了。

沈家连生了四个儿子就这么一个女儿,难免全家都宠着一些。

这也养成了傅春夏骄傲自私、目中无人的性格,平时老是使唤她这个嫂子帮她干活。

她不在的这段时间,李翠衣不知道轻松多少呢。

两人说话间,门外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她当即瞪了一眼丈夫,“嘘,人来了你别说了,当心让别人听到不太好。”

到时候以为他们家没房间,人又走了怎么办?

“来就来呗,他又不是什么重要的大人物,还需要你亲自去迎接的。”

傅正则发泄似的将手里的柴禾抵在膝盖上,轻轻一掰,顿时断成了两半。

顺手丢到火焰旺盛的炉塘中,火星四溅差点烫到了他的手,疼得他龇牙咧嘴。

李翠衣不理会他的小脾气,径自的摘掉围裙走了出去,连手上拿着的锅铲都忘记放下。

黝黑粗糙的面上染上丝丝笑容,“唐知青,你来了啊。快,到屋子里坐,早饭马上就好了。”

唐镜阳温和有礼貌的对她说了句“谢谢嫂子,麻烦您了。”

“不用谢,以后叫我二嫂子就行了。”

“好。”

这文绉绉的架势让李翠衣感觉立刻变得不一样了,心中暗想:这城里的读书人和乡下的臭男人就是不一样啊。

看看人家,白衬衫干干净净的,皮肤比女人还要白。

再转首看看窝在灶前像条小土狗的傅正则,她的心拔凉、拔凉的。

明明自己长得也不差,干活也是村子里最勤劳的那一个,怎么就嫁了个最不成器的傅家老二呢?

沈氏看了她一眼,扯着大嗓门开口问道:“你在厨房忙活了一早上了,早饭煮好了没有?”

“马上就好了,我去把山药拿出来就可以开饭了。”

“那还不快去,我都快要被你饿死了。”

一边抱怨,沈氏一边抬脚进了客厅,走到炕前,两脚一蹬脱掉脚上的鞋子盘腿而坐。

大喇喇的露在外面的脚又黑又皱还沾着泥垢,也不知道她多少天没洗了,一股汗臭味在屋子里弥漫着,熏得人眼睛疼。

刚好坐在她对面的唐镜阳悄悄地把屁股往后面挪了挪。

沈氏却还不自知自己,咧着嘴同他聊天,“唐知青家里是哪的人啊?”

说起自己的出身,唐镜阳挺直了脊梁,颇为骄傲的吐出了两个字,“首都。”

“祖父是首都大学历史系教授主要研究的是明清时期的历史,我的父亲之前在农科院上班主攻苞米授粉杂交试验这块、而母亲是一名普通的语文教师。”

什么叫兽啊、苞米授粉试验的,她根本听不懂,只能模糊的打着哈哈跟着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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