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没有料到的是从H市回来没几天,秦雨晴就出事了。 秦冬冉接到了来自H市公安局的电话。 “是秦冬冉吗?你妹妹涉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和一起杀人案,请你到H市公安局来一趟。” 她几乎从座位上跳起来,“我,我马上过去。” 秦冬冉着急去找组长,又找到李总,拿了请假条就直接出门打车回H市。 到了公安局的时候都没来的及见秦雨晴一面,就被警察带到了审讯室。 “警察同志,您听我解释,我妹妹是冤枉的,她没做过这事,请你相信我,我马上就可以查到事情的真相了!” 对面的警察同志皱着眉压了压手,“安静。”秦冬冉张了张嘴又闭上了,眉头皱成了一团。 坐在对面的警察翻了翻桌上的档案袋,拿出几张纸看了一下,“你妹妹这个事情,你说了不算。现在我们所掌握的事实证据都证明她是杀人犯,她自己更是杀人之后畏罪潜逃,而且据知情人士举报,她还伪造了假的身份证,利用医学手段整容来逃脱法律的制裁,你说如果她没杀人,那她就应该配合公安调查查出真相,为什么要潜逃,要整容呢?是吧?” “你包容妹妹这个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根据我国法律你的行为也已经构成了包庇罪。你将会被送到法院接受法律的审判。” 秦冬冉:“……”所以,她都要被抓进监狱了吗? 不不不,不可以,她要帮妹妹摆脱嫌疑啊!她自己都入狱了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秦冬冉冷汗出了一背,哑着嗓子说,“我可以打个电话吗?” 她的脑子几乎是一瞬间运转了不知道多少圈,白慕寒虽说把张拓介绍给她了,但她和张拓并没有联系过,这么贸然的说秦雨晴的事也说不清楚,还不如联系邱北辰。这个时候能帮忙的只有邱北辰,他的朋友是重案组的,有权利接触到这个事情,让邱北辰告诉他朋友。她不能直接给他朋友打的话,在警局说不定就暴露了他朋友的身份。她是包庇,他朋友万一因为她这个电话被说成是知情不报呢?对警察来说这个也是挺致命的吧。 她拨通了邱北辰的电话,“北辰,我现在有点事要麻烦你一下。” “你说就好。你的声音怎么了?”邱北辰听出了她声音里隐藏的情绪问道。 “没事。你到我住的地方,我的枕头下面有要送你的生日礼物,你去拿吧。”秦冬冉调整了一下声音说。 “啊?生日礼物……”邱北辰喃喃道。 “是,你可以直接进我家里拿,麻烦你了。”秦冬冉在直接上加重了语气。 邱北辰终于察觉了什么,应了一声。秦冬冉那边便挂了。他都没反应过来,再回拨过去的时候她已经关了机。 “到底出了什么事……”邱北辰把手机放下,向后倒在了床上。 他并没有和秦冬冉说过他的生日,秦冬冉应该也没有去主动查,离他生日还有好几个月,不可能现在准备生日礼物。而且秦冬冉说让他直接进家里拿……他没有秦冬冉家的钥匙,这意思就是要他哪怕破门而入撬了锁也要去拿。这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看来只有拿到所谓的生日礼物才知道了。 秦冬冉把电话关了机,警察重新把她带到了审讯室,这回问的是关于她包庇罪的一些问题。 把问题都回答完了警察收起了手中的记录本,“走吧,你得在监狱呆一段时间了。” 秦冬冉起身,有别的警察过来给她戴上了手铐,她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止步,“警察同志,我有一个问题。” 走在前面的警察回过头,“什么问题?” “你之前说,我妹妹的事,是因为有知情人士举报?我可不可以知道是谁?”秦冬冉问。 警察环起了手臂,“这位小姐应该知道警察要遵守保密条例的吧?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以防携私报复这是基本职业要求,我自认还是个合格的警察。” 秦冬冉点了点头,“是我一时忘记了,不好意思。” 是啊,保密条例。到底是谁举报的? 邱北辰到了秦冬冉住的房子,他看了看楼梯里的小广告,给一家开锁的打了电话,开锁的锁匠来挺快的,直接开了秦冬冉家的锁。 他之前知道秦冬冉家住在哪儿,但是这是第一次进来,还是在没有主人的情况下。家里很干净,收拾的井井有条,摆放挺整齐的,他看了一下,厨房的冰箱里都摆的很整齐。到秦冬冉的卧室,他拿开枕头,看到床单下面明显有一块凸起的,又掀起了床单。下面放着一支笔和一个本。 他翻开本子看了一下,里面都是关于秦雨晴案件的一些记录,他这就明白了。秦冬冉妹妹的案子怕是出问题了,很可能她打电话的时候警察就在旁边。 给自己的好友打了电话,拜托他查一下这个案子,吴峰那边直接告诉他案子已经破了,因为有人举报,所以已经抓到了嫌疑人。 邱北辰当下就是一惊,秦冬冉的妹妹这都潜逃半年多了,就因为有人举报一下子就抓住了,这人是谁?掌握了哪些证据?更重要的是,秦冬冉呢?她怎么也牵扯进去了?到现在都没个消息。 他想问便问了,吴峰说:“这事不是我负责的,我只是听人说一句抓到了,人在哪里我也不清楚,你那个相好的不和你在一起吗?她怎么样你怎么不知道?” “是在S市上班,但是现在她没有上班,也不在家,电话都关了机,还是她妹妹出事的当口,我怕她出什么事,你帮我查一下。”邱北辰翻着那个记录本,越看越心疼,对秦冬冉的担心到了顶峰。 “哦,行。我去看看,待会回你电话。”吴峰说。 “嗯。谢谢峰子。”邱北辰说。 “瞎客气!挂了。” 吴峰挂了电话,邱北辰叹了口气。 怎么办呢? 他翻了一页。 秦冬冉写到: 今天收到了XX的消息,说雨晴的案子有目击证人了,回了H市,通过和目击证人的联系得到了当天王梦君和雨晴他们确实发生了口角,但证人描述不流畅,似乎不太确定。告之林律师后,林律师说除非有多个目击者准确描述或者有当天的监控录像,不然这个不成立。 PS:录音笔里记录了目击证人的证词。 邱北辰看到这儿才明白,原来那只笔是录音笔,他打开录音听了听,也听出来了,证人的描述确实不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