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苏陵君唐梦琊九洲城上一剑封神后,帝国已有七年不曾动乱。
对于鹿谣儿来说,这七年便是自己的整个人生。
打记事起,娘亲就不爱讲话,每日抱着鹿谣坐在大丫上,和白月姐一起教他认字读书。
白月姐姐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奇女子,不论砍柴还是歌舞,都拿得到第一,所以自负,读书时,若是鹿谣发错了音,姐姐定然生气,少不了掌红手心,偶尔在家闲暇,姐姐在林中寻来些梅子,而娘亲在楼上,捧着那柄短刀一看便是一整天。
娘亲极美,门前堆满了鲜花,她却是看都不看,唯有碰上下雨天,坐在门前一个人傻乎乎的发笑。
鹿谣眼眸流转,柔声道:“她咬破我的手指,滴血到那刀上,从此我便再没见过她。”
黄昏时分,雨水激打泥泞,半身降邪遮蔽苍穹,将朝歌城划入永夜。
一只比黑夜还要黑的大鸟闪过天迹,屈司座撒尿淋了人们一身腥味,犹如落水鸡狗,唯独这黑鸟逆雨而飞,羽毛光滑如墨,丝毫不受暴雨影响,一对赤红眸子灼灼有神,亮的渗人。
阿福急喘粗气,背着少女的双手却是丝毫不松懈,夸张道:“完了?”
鹿谣气息平稳,靠在巷墙之上呼出一团热气,认真道:“完了,南下逃亡的时候,被人拿石头砸到脑勺,这些还是我后来想了很久才记起来的。”
大雨倾盆。
阿福躲在墙后大口喘息,惨笑道:“你这也太寒掺了,答应兄弟,活着回来,回头兄弟我定想法子帮你找到娘亲。”
鹿谣也笑了,他师父第一次见他时夺了他的刀,之后也说过同样的话,尝试多次终是未果,只可惜那时候鹿谣无以为报,使得白骨边关,恨不得入土归乡,今日鹿谣儿还是没多大本事,但至少,能站在敢说这话之人的身前,不退半步。
阿福突然喊道:“鹿谣儿!那红教跟你甚仇啊?等出了城跟我们走,不报了行不行!”
鹿谣儿笑了笑,把手中那把已然卷曲的菜刀随手一扔,一根断成两截的烧火棍也再无大用,怀中有颗宝玉,不甚通透,拿在手中顿时传来一股温热感,鹿谣家境贫寒,没见过多少宝贝,但有向尚疑这个恶霸霸作大哥,自然知道这东西不是凡品,此时鹿谣儿拎起家伙过了过手,对阿福咧嘴笑道:“弄坏了我可赔不起啊。”
阿福从裆里再掏出一块金黄光亮的扁长牌子扔给鹿谣,怒骂道:“拿去当砖头使,只管给我砸!”
这话说的像刘多,因为向尚疑绝不会做亏本的买卖,鹿谣嫌那金牌子重,扔回给阿福,探出头去再望了一眼街道上那只怪物,三人从南城出来,没有朝南城门走,而是南辕北辙,朝着北门一路而来,路上鹿谣儿净挑深巷拐角行走,不时遇到驻军或者打劫火拼的逆贼,总能提前规避或者躲闪,实在避不开的,人便闷棍打晕,妖魔皆使刀诛之。
朝歌狗多,刘多一人在阿兹肉铺养过不下几十条,此时城中祸乱,妖魔群舞,人且尚不能自保,何况这些鸟兽。
叫尸鬼满城皆是,啃食尸肉,草黑虫钻入狗躯,平时温顺的家犬野狗便成了发狂的狗妖,那把菜刀多是砍这群狗妖砍折的,鹿谣心惊,若只是草黑虫叫尸鬼这类鬼灵精怪,他倒也用不着如此为难,刘多教的那些术式足以对付。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