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道宋心归的话,许方临的眼神明显黯淡了下来,感觉神丝飘向了远方。
过了一会儿,许方临慢慢地给宋心归讲,他讲的他在大学当导师的时候。
“我当大学教授那会儿,身边全是小崽子,别说什么都不懂了,刚开始见尸体还吐。”许方临摇了摇头,“上课不认真,毛病还贼多。”
许方临一本正经的说着。
宋心归觉得好笑,画面感一来,觉得许方临和学生的相处会很像是一个孩子带着一群孩子。
“刚开学那节课,我让几个看起来比较强壮的小男生去抬下尸体,结果抬回来有一个竟然还被吓哭了。”
“你说这样胆小的人怎么报法医这个专业啊?以为很有趣吗?”许方临叹了口气,“更可气的是,刚开学,有一个女生竟然问我,我们解剖用的尸体是不是要新鲜的,要现杀?”
“噗。”宋心归正喝着水,听到许方临的这话,差点笑喷了出来。
现杀?这些孩子也真想得出来。
许方临吐槽:“现杀,她怎么不想着自带呢?”
“你的教学生活还真是有趣呢。”宋心归说道。
宋心归虽然这么说,但其实能感受到许方临是故意隐瞒了自己的过去。
许方临,到底藏着什么秘密呢?宋心归很想知道,但是,她不可能就这么问出来,害怕许方临会很不适应。
“确实是傻的有趣。”许方临笑。
“那你的工作这么好,为什么要来这警局呢?”
警局的工作又长又累,工作时间还不规律,她实在是想不出他有什么理由来警局工作。
“虽然他们傻得有趣,但我不喜欢那样的生活。”
“嗯……那你喜欢什么?”宋心归问。
“我喜欢比较刺激的事,当时学法医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这是个奇怪的理由,平常的人肯定会说热爱法医什么之类的,但许方临每次都用两个字概括,那就是“刺激”。